不与谁共

据三尺之地,叙虚妄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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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会写剧情的废物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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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RF][《劝导》parody]Acquaintance 泛泛之交 6

6. 

*声明:本章有较为明显的借原著梗*

   哈罗德关乎爱情的经历十分有限。他的初吻发生在亨德里克斯大宅的后花园里,那时,他和格蕾丝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一岁,分别处于对异性开始产生懵懂爱恋的年纪。那是一个实验性的吻,但并不比其它任何的初吻要缺乏真诚和悸动。他扶着她的腰,嘴唇碰触到了她柔软的唇瓣,过了五秒,或者六秒,她母亲的声音从树篱后面传来。他想要后退,可格蕾丝比他动作更快。出师未捷的年轻人站在原地手足无措,又不得不在姑娘面前做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可涨红的耳朵背叛了他。格蕾丝被他故作成熟的样子逗笑了。如此一来,二人之间那为数不多的旖旎氛围便消散了个一干二净。哈罗德无可奈何地看着蹲在绣球花丛中笑得花枝乱颤的姑娘,觉得自己的男性自尊受到了冒犯。他有些气鼓鼓地回了家,直到一个星期之后才和格蕾丝言归于好。后来他们都不曾提起这件事。

   他当然爱格蕾丝,以一种超越情欲的方式。如果他未曾遇见里斯,那么或许无论如何他仍会向她求婚,而她也会如所有人期望的那样嫁给他。然而,那场相识的确改变了一切。这与其说是因为里斯让他认识到了真正的爱情,不如说是因为里斯让他意识到了自己在爱这一方面真正的潜能。倘若这种潜能从未被开发,他仍然自信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丈夫,可在那之后,他却无法继续自欺欺人。这并不是,或者说不完全是取向上的,而是情感性质的变化。他的感情如同一棵误生于西伯利亚冻土上的热带植物,本以为自己会同一株冷杉一样了却余生,却在地中海暖风的催化下疯狂地蔓延生长。年轻的埃尔斯沃思伯爵在与里斯交往的过程中寻得了另一个自我,并为此欣喜若狂。最开始,他们谁没有意识到他们对对方的兴趣会向一个不可预知的境地发展。当他们意识到了之后,又随即陷入了痛苦的自我挣扎之中。经历了种种辗转折磨,双方才终于心意相通。他们隐秘而深刻地相爱,在霍兰福特度过了一段难以忘怀的时光。因为共同保守着一个瑰美而炽烈的秘密,他们丝毫不觉孤独。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把他们更为紧密地连接在了一起,这是比爱情本身更为牢固的盟约。

   因此,芬奇能够理解为何里斯不能够原谅自己。他的抛弃代表了情感和精神上的双重的背叛,更糟的是,他在最终的决定中体现出了自己的软弱与犹疑,这是为里斯敢爱敢恨的性情所不容的。芬奇从不曾为这个决定而后悔。他意识到他们之间的爱远不像里斯所想象的那样纯粹。其中包含了过多自我斗争的成分。他们生于一个躁动的时代,战争不仅仅存在于国外,也存在于人们心中。芬奇当时厌倦了贵族阶级的粉饰太平,可又不能像英格拉姆那样能够彻底抛下一切投身战场。而里斯精神深处固有的理想与现实间的矛盾让他难以安于平静正常的生活。两个对周遭世界抱有疑虑的人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他们的爱其本质是一种自恋,也是对流于庸俗的逃避,一次孤注一掷的自我救赎。这种高度精神化的爱恋关系十分脆弱,只有基于彻底的理解和信任才能得以维系,但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不现实的。芬奇先于里斯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恐惧面对二人渐成陌路的未来,觉得长痛不如短痛,便向里斯提出了分手。

   芬奇不能否认里斯在他人生中留下的深刻痕迹。他并未刻意排斥爱情,可他对里斯的情感成为了一种无形的标准,让他不自觉地去以此衡量他所产生的每一次冲动。他诚实的品行和作为男人的责任感让他不能够欺骗自己,更不能够让任何一个无辜的女人陷入悲惨的境地。换句话说,如果芬奇能够坦诚一点的话,他便会承认,里斯是他唯一真正爱过的人,尽管这种忠诚是无心的。这让芬奇不能不在见到里斯上校和坎贝尔小姐在短时间内打得火热之后感到荒谬甚至于落寞。

 

    里斯与坎贝尔小姐关系的发展,其中虽然不乏里斯在心理上主动容许的因素,但芬奇不会想到的是,他也在其中起到了间接的作用。在回到霍兰福特之前,里斯心里本已经做好了面对芬奇已经结婚生子的准备。可当他见到对方之后,发现对方依旧是孤家寡人。芬奇身上为他所迷恋过的那些特质再度以具象的方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让他坚若磐石的心产生了裂缝——虽然与爱情还想去甚远,但足以让他产生警醒。他下定决心远离芬奇,但这在霍兰福特简直是几乎不可能的:英格拉姆上将和芬奇过从甚密,奥利维亚又热衷于去找格洛夫斯小姐谈天。为了躲避这种家庭与家庭之间的交流,他只能去结交一些新的人。然而,似乎是上天觉得他们目前的处境还不够尴尬,里斯莫名其妙地和格蕾丝·劳伦斯的丈夫费兹杰拉德·劳伦斯成为了朋友。

    出于不言自明的理由,约翰不欲与劳伦斯夫人有过多的往来,但她的丈夫,小劳伦斯先生,却是个热情得少有的人物。他欣赏里斯的品貌才能,又见自己的堂妹艾瑞斯对里斯有意,乐得成全喜事一桩,因而把里斯当作了亲人挚友。这样一来,里斯和小劳伦斯一家的关系便逐渐密切了起来。

   有一天早上,芬奇外出散步,正好他有几本书想要稍给小劳伦斯夫妇,便稍微绕了些路造访了位于莱辛威尔的劳伦斯府上,他到的时候时间不巧,夫妇二人正好去了费兹杰拉德父亲的大宅。他被告知二人很快就会回来,又觉得把东西放下走人有些失礼,便独自一人在小会客厅里坐了一会儿。然而这天恰好是里斯上校与小劳伦斯先生和当地的治安长官莱纳尔·弗斯科约定好去乡间打猎的日子。芬奇坐了没一会儿,没有等到两位友人,却等来了约翰·里斯上校。他们再度在毫无准备的情形下见了面。里斯继在上次在树林中偶遇芬奇之后,第一次和对方独处,不禁失去了平日里的镇定风度,只问了一句:“早上好”,便无话可说了。

   芬奇显然也十分惊讶,他站起身,开口回应道:“请您先坐一会儿吧,我相信主人们马上会下来的。”话一出口,芬奇便发觉这种反客为主的口吻并不十分恰当。他见里斯点了点头,却并没有坐过来,而是走到窗边,仿佛对窗外的景色产生了兴趣。芬奇感激的同时也感到酸涩。他们如果一同坐在沙发上,便决计会陷入无话可谈的尴尬境地。

   正当二人都忍受着社交礼节的折磨之时,一阵轻快的脚步声解脱了他们。格蕾丝最小的女儿莱拉噔噔噔地跑进了会客厅,她正蹒跚学步,是个活泼漂亮,讨人喜爱的小姑娘。此时,她好不容易逃脱了佣人的视线范围,笑眯眯地扑到伯爵跟前,要她的“哈罗德叔叔”抱。哈罗德便把她抱到自己的膝头上,对她充满了真心实意的感激,因为她缓解了他们的尴尬。然而,倘若哈罗德能够多一些和女人相处的经验的话,便会知道,她们对你的帮助可不是没有代价的。显然,蕾拉从她父母那里继承的显然不只是天使般的容貌,还有超出一位淑女恰当范畴的活泼好动。她在他的怀里扭来扭去,一会儿伸手去抓他的眼镜,一会儿要去碰茶几上的碟子,把他的马甲和外套弄得全是褶皱。

   哈罗德好脾气地任她摆弄,小姑娘愈发开心,竟顺着沙发靠背爬到了哈罗德背上,搂着他的脖子。对于他受过伤的脊背来说,一个两岁幼儿的重量不容小觑。他试着劝说她,可无济于事。

   就在他因背脊的伤痛而感到呼吸困难时,他肩头的重量逐渐减轻了,那双肉嘟嘟的小手也被从他脖子上拉开来。这缓解了他脖颈上和腰部的钝痛,他的神智也从由疼痛带来的短暂晕眩中恢复过来。他意识到,是里斯把莱拉从他的背上抱了开去。

   “谢谢。”他以一种几乎是喃喃自语的方式道了谢。里斯并没有听到这句话,也可以说,他并不想听到他的道谢。他把那小姑娘抱在怀里,在房间里走动,一边逗得她咯咯直笑。

    哈罗德知道,里斯不愿与他和解。哪怕是作为朋友也不能够。可同时他却仍旧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受苦,这是他性情中那善良热心的那一部分所决定的。这让哈罗德感到更加的折磨,让他无法对里斯像里斯对他那样决绝。他慢条斯理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不自觉地又胡思乱想了起来。这时候,主人们终于回来了,和他们一同到来的还有弗斯科先生和坎贝尔小姐。会客厅里顿时变得热闹了起来,甚至有点乱糟糟的,但这无论如何都为哈罗德带来了极大的解脱,他简单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同时谢绝了小劳伦斯先生邀请他同他们一起的请求,接着便匆匆告辞了。



TBC


作者的话:

我的更文频率连我自己都佩服,而且我居然还没弃坑让我自己更佩服。

我觉得我并没有表达出情感的变化啊……写了1/3还完全没有进展啊……不过从下一章开始情节应该就有所转变了……希望在第五季开播之前能写完一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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