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谁共

据三尺之地,叙虚妄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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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会写剧情的废物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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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RF][《劝导》parody]Acquaintance 泛泛之交 3

3.

    哈罗德·芬奇伯爵拄着手杖,独自漫步于清晨林间曲折的小路上。前一天的晚上刚下过小雨,路上难免有些泥泞,但湿润的空气使人心旷神怡。

    夜莺庄园的北面不远有一片颇为茂密的树林。在埃尔斯沃思,这样的地方并不怎么引人注意。而对于芬奇来说,它却是个合意的清闲之所。

    芬奇在这片树林里开始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他的母亲在他幼年时便已去世,所幸老埃尔斯沃思伯爵是个称职的父亲——虽然他在其他方面被认为相当的平庸。他在妻子过世后并未续弦,和唯一的儿子相依为命。在芬奇的童年时期,父子二人曾经在这片树林里共同消磨了不少时光。他们讨论圣经里的章节,朗诵斯宾塞和蒲柏的诗歌,学习物体运动的规律。除此之外,他还教会了哈罗德骑马和开枪,以及认识不同类别的动物——主要是各种各样鸟类,并很快意识到他的儿子对于后者的兴趣远大于前者。或许一开始他的父亲曾经对此感到有些失望,不过他还是送给了哈罗德一整套的鸟类图谱。

    哈罗德的确不喜爱打猎,准确地说,他对任何涉及枪支与杀戮的活动都缺乏兴趣。可他也算不上悲天悯人、多愁善感。“人类剥夺它们的权利,只因他们能够如此。”他曾经这样对父亲说。这并非诘问,亦非定论,而是一种单纯的描述。哈罗德很早便已经意识到了自由的虚妄性,但需得感谢他豁达的天性和务实的品格,他的早熟才没有让他堕入虚无主义或是犬儒主义的漩涡之中。

    在他的父亲故去之后,芬奇保留了在林子里散步的习惯,寂静而且熟悉的环境有助于他的思考。他低着头,漫不经心地拨开挡在他面前的枝条,跨过那些不小心长在路中心的野花,试图理清缠绕在大脑里的那些复杂的念头,毫不在意他的脚步把他带往何处。正当他沉溺与这种无人叨扰的安宁之时,树丛忽然哗啦啦地响了一声,接着是一只白背鹨扑闪着翅膀从他前面飞起。芬奇抬起头,发现是他那条比利时牧羊犬[1]试图扑向那只栖息在矮灌木中的可怜的鸟,却因为动作太大而落了空。伯爵看着他忠诚的伙伴发出懊恼的呜呜声,一边的嘴角不自觉地挑了起来。

    芬奇刚要开口让小熊回到他身边,威武的牧羊犬却忽然警觉了起来,它双耳竖立,紧紧盯着前方路尽头的转弯处,喉咙深处发出带有威胁意味的声音。芬奇几乎是马上意识到,这里并不只有他一个人,紧接着,一种潜在的可能性进入了他的脑海。他甚至都没有见到来人,但直觉已然让他惴惴不安,甚至产生了一种落荒而逃的冲动。

    然而太迟了,他已经失去了最后的机会。在那个高大挺拔的身影穿过茂密的刺柏和狗蔷薇进入他们视野的一瞬间,牧羊犬威胁的声音变成了咆哮,芬奇则感觉自己被钉在了原地。他曾经设想过他们在各种情形下的重逢,但并不包括当前的这一种:他们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偶然遇见,四目相对,周遭除了犬吠和虫鸣声外一片寂静。

 

    “Wees stil, Neptunus.”[2]

    “安静,小熊。”

    矫健的比利时牧羊犬在听到两人几乎同时发出的命令之后安静了下来,它舔了舔自己的鼻尖,仍然用审慎的目光盯着面前的陌生人。

    它不是Neptunus。里斯愣了一下,随即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距离他离开霍兰福特已经十年了,十年已经足以在一个人的身上产生不可磨灭的印记,更何况是对于这种寿命比人类的短得多的生灵。即使Neptunus还活着,也不会如此年轻而富有朝气。

    “小熊很像它的父亲。”过了几秒钟,牧羊犬的主人开口说道,“只是很遗憾,它不懂弗拉芒语[3]。”

    里斯将视线从小熊转移到面前的男人身上。他眼都不眨地盯着芬奇。里斯从不知道自己的记忆居然是这样的清晰,若非如此,他便不会意识到对比有多么明显。芬奇变了不少——或许和他的年龄相比仍然是年轻的——但的确已经开始上了年纪。他的身材也有了发福的迹象,曾经光滑的面庞上有了皱纹,这让他显得比过去要严肃和冷淡。可他的眼睛却几乎和以前一样:机敏,深沉,好奇,怀疑。这让约翰觉得,无论对方变成何种模样,他都能够凭借这双眼睛认出他来。

    他们互相行了个礼,问了声好,然后便陷入了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里斯了清清嗓子,语气平淡地提起他们昨天那次不请自来的拜访,并如他所料地,得到了对方短暂的解释和道歉。之后,不可避免地,里斯又提到了今天晚上在莫埃特的晚宴。

    芬奇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里斯却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冲动,让他在芬奇能够说出任何可能的婉拒之前抢先开了口。

    “我想上将他会很高兴见到您的。”他听到自己这样说。

    这当然是事实,可倘若考虑里斯和芬奇二人曾经的过往,这话从自己口中说出来又十分残酷。里斯几乎已经感觉到了愧疚,可他心中的另一的地方却升腾出一种近乎报复似的快感。芬奇的嘴角动了动,神色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我相信我也是一样,里斯上校。”芬奇不疾不徐地回应道。“那么,晚上见。”

    伯爵冲里斯点了点头,示意告别。随即便与他擦肩而过,循着里斯来时的道路向前走去,那只肖似Neptunus的牧羊犬迅速地站了起来,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主人的身后。

    里斯看着芬奇有些蹒跚的背影,不知不觉地感到一抹异样的情绪。他经历过战争,也曾经因为受伤住进海军医院,因而芬奇的姿态对于他来说绝不陌生。在芬奇还站着的时候他便已经有所察觉,那手杖并不是单纯装饰性的。显而易见,他因为某些原因受过伤,而且伤病已经在他身上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影响(里斯发现他很难把“残疾”一词用在芬奇的身上),而自己却对此一无所知。这并不奇怪,毕竟自从他们分别之后,他就试图避免从任何途径获得芬奇的消息,而上将又从未跟他提起过此事。因而,这个事实不能说不让他感到讶异。

    他性情中那富有同情心的一部分促使自己叫住对方或上是追上前去,但理性的绳索勒住了他。凭他对芬奇的了解,他冒昧的关心无疑将侵犯对方的尊严,而考虑到他们曾经的不愉快,说不定对方还会把这当作某种挑衅,毋庸说他们现在的关系并不比陌生人要密切。他显然已经失去了给予对方关心的权利,想到方才芬奇除了开始的一点惊讶之外始终冷静得体的表现,他也并不认为对方需要这种关心。他说不定已经快要忘了自己,里斯有些自嘲地想。

    里斯一直站在原地,直到看着芬奇的身影消失在树丛里,方才回过头,继续向前走去。并不是说他仍旧对芬奇怀有什么别样的感情,不,那份曾经的热情早就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心境的变化而退却了。他不能说自己完全原谅了对方,但也的确不再抱有什么不现实的希冀。现在的他倒有几分理解芬奇当时的想法——不过是少不更事的荒唐之举。当然,这时的里斯还没有意识到,爱情本质上就是荒唐的。他急于表现得大度和超脱,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他潜意识里仍然对芬奇怀有怨怼的缘故。

    

    芬奇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他只是不停地向前,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离开那种境况。等到他置身于密林深处的湖畔,面对着平静清澈的湖水,情绪才终于回归到常态。最糟糕的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完全可以像另一个人一样嘲笑自己的方才幼稚与慌乱。想到对方冷漠无谓的态度,他虽然失落,却并没感受到有想象中的那种撕裂般的痛楚。因为这正是他所预期的,他们的重逢为这段关系的墓志铭画上了最后一个句号。两条注定无法重合的人生轨迹,因为相隔十年的两次交汇而构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至此,一切彻底终结。

    当然,如果说哈罗德在见到约翰时他完全的无动于衷,那无疑是谎言,可这些感情完全不足以撼动他的理智。他们断绝关系之后已经过去了十年,曾经躁动不安的心灵早已变成陈迹,变成了模糊不清的概念,现在居然要重新激动起来,那是何等的荒谬![4]那段关系原本就是反常的、背德的。作为二人中年长的那一个,他自认需要对这个错误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如果说十年前的他都能够果断地做出理智的抉择,那么现在的他更没有理由让自己成为里斯人生之路上的障碍。更何况里斯已经毫无疑问地把这段过去抛在脑后。


    因此,在这一天的晚间来到莫埃特庄园时,芬奇的心态几乎已经能够用坦然来形容。他期待与南森·英格拉姆的相见,这种单纯的愿望冲淡了他心中其它的烦扰。在莫埃特庄园的门口,南森给了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双方都倍受触动,学生时代的友谊总是让人难以忘怀,更何况是曾经的知己之交。他们多年未见,光阴或许让他们的容貌发生了改易,却很容易地从对方的言语中找到了那种熟悉感。如果不是有一场晚宴等着他们,哈罗德绝不怀疑他们会旁若无人地交谈起来。

    “啊,我是多么失职啊,几乎忘了介绍。”在愉快地交流了一阵儿之后,南森回过头。芬奇循着南森的目光看过去,不出意外地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朝着他们走来。

    “奥利维亚的弟弟,约翰·里斯上校。”南森介绍道,“这位是则是哈罗德·芬奇伯爵。” 

    他们不动声色地鞠了个躬。“谢谢,我们认识。”里斯上校对英格拉姆将军说道。

    看着那个高个子男人深沉而平静的目光,哈罗德庆幸地发觉他自己的内心也同样平静。



[1] 马里努阿犬是在19世纪90年代被培育出来的,实际上就是短毛比利时牧羊犬。因而在本文中,Bear的设定是比牧。

[2] 荷兰语。Wees stil意为“安静”,Neptunus是罗马神话中的海神。

[3] 比利时北部在历史上的语言是弗拉芒语,其实就是南部荷兰语。

[4] 来自《劝导》原文。


-TBC-


作者的话:相信我,这篇文章并没有任何IF的成分,他们就是很好的……朋友。